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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2006 速X年代这是一个速读的年代
超过一千字的文章,没耐心,也没兴致看完,尤其他/她是一个你并不熟悉的同性。除非他/她是你关注的人和关注的话题。快餐的年代,连爱情都是如此,何况文字?问问自己,你还有看长篇小说的雅兴吗?即使有,人家作者也早为你考虑到你一天只有5页的阅读力,所以五页一个章节,否则应该不会畅销。现在看大部头长篇巨著的除了学者就是孩子们,学者们那是职业需要,孩子们那是听老师的教导,在做必修课。而我们呢?没有职业的和必修的压力,自然没有啃大部头的兴趣和动力。当然,如果哪天看一个字可以得到多少奖金,另当别论,那时叫做书中自有黄金屋。所以我们只能读读报纸杂志吧。近两年了,好像只是寥寥几本长篇。有一阵重播围城,复习了一遍《围城》以及钱钟书老先生和杨绛的著作,有一阵想北京想的厉害,就看了《此间的少年》,追忆一下大学生活。还有什么来着,。。。哦,还有冯小刚的《我把青春献给你》,纯属解闷。还有什么乱七八糟的?都是零零碎碎,看个几个章节就扔一边,看个梗概就撒手。是因为自己学会了去粗存精?不再看垃圾?还是自己变得浮躁?如此说来,广州的报刊业是全国最发达的,那么这里的人们,这里的文化是最快餐的吗?
这是一个速食的年代
洋快餐,土快餐,大行其到,间或着还有广州的老人们还会每天早上去喝喝早茶。茶社里稀稀拉拉,肯德鸡熙熙攘攘,是因为人们喜欢那样的口味,还是真的是忙的不可开交,只能等59秒的麦当劳?就不能静静坐下来一个人点个小菜,一壶酒,几个茴香豆,听听那首《忙与盲》?据说在深圳拍路上的行人拍到的都是影子,因为行色太匆匆。或许事实没有那么夸张,但我的步伐分明已经比在校园做学生那会悠闲的自行车还要快。
这是一个迅驰的年代
走路?太慢了吧,太阳太晒了吧。自行车?广州连自行车道都没有,骑车的那是送煤气罐的代名词。当然,还有个别据说是健身的老外在骑。摩托车?对了,这是广州非常重要的交通工具,尤其是大塞车的时候方显枭雄本色,四个轮子又如何?塞起车来还不是废铁一块,还舍不得扔下车就跑。为什么看不到八抬大轿?为什么骆驼祥子们的黄包车都不见了?那样我们能够更清晰的看见从身边经过的木棉。如果我们乘坐交通工具的唯一目的只是到达目的地而舍弃了欣赏路边风景的功能,那么我们为什么不直接从出生的那一天就起就进入死亡,因为过程对我们已经不重要。是的,磁悬浮能够使我们几个小时内从北京到上海,而我们也不能忘记那是以罩上了一个如同太空走道一样的大罩子与外界隔离为代价的。我们很迅驰,我们也很可悲。
这是一个速爱的年代
当今时代 爱情加快,从爱到揣 一个礼拜 星期一放电 星期二表态 星期三牵手 星期四做爱 星期五腻歪 星期六开揣 星期天寻找新爱
与其说是爱情快餐,不如说是性爱快餐,性的过程空前加速了,让人绝对可以相信大街上的两个陌生人十分钟后可以发生关系,这在二十年前简直是两个精神病的行为。事实上反而爱的能力下降了,因为性太容易发生,爱发生的机会就大大降低了。性就像一个终点,为了得到它,人们不得不在过程中相互了解并加深感情,因此爱是这个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而现在,性容易得到,这个过程就大大缩短了,过程没有了,爱这个副产品就自然不容易产生了。
到了结尾,想起了那个著名的寻找自己的另一部分的半圆,匆匆忙忙,找到了另一半,并不快乐,重新走回那个寻找中的路途,于是重新快乐。这样的道理,我能写出来,自然心里很明白,可是另一个自己还是很清楚的告诉我,我也该这样吗?道理?谁都知道,谁没读过点书啊,可是咱就是做不到,由此可见大脑和手脚根本不是一个娘生的。知识越多越知道,可是活得未必有隔壁王二傻子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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